23.0.1 1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动力配电装置的交流耐压试验; 3 相位检查。 23.0.2 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本标准第3.0.9条的规定,根据电压等级选择兆欧表; 2 配电装置及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 3 测量馈电线路绝缘电阻时,应将断路器(或熔断器)、用电设备、电器和仪表等断开。 23.0.3 动力配电装置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相对地试验电压应为1000V。当回路绝缘电阻值在10MΩ以上时,可采用2500V兆欧表代替,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min,尚应符合产品技术规定; 2 48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可不做耐压试验。 23.0.4 检查配电装置内不同电源的馈线间或馈线两侧的相位应一致。 条文说明
23.0.2 本条规定了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标准及测量馈电线路绝缘电阻时应注意的事项。
23.0.4 本条规定“配电装置内不同电源的馈线间或馈线两侧的相位应一致”,是因为配电装置还有双电源或多电源等情况。因此这样规定比“各相两侧相位应一致”的提法更为确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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