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控制系统应采用DCS(或PLC、FCS)控制系统。 7.2.2 控制系统的控制应同时包含电气控制和仪表控制的内容。 7.2.3 控制系统的硬件一般由工作站、DCS(或PLC、FCS)控制器、DCS(或PLC、FCS)本地或远程I/O站、不间断电源(UPS)、网络设备以及打印机等组成。其中工作站不应少于2台, I/O口的备用量宜为15%~20%。 7.2.4 控制系统中的控制器、I/O设备、网络设备等安装在DCS(或PLC、FCS)控制系统的控制盘内,控制盘的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20,其控制盘安装在控制室或计算机室内。 7.2.5 控制系统中工控机的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应安装(安放)在操作室内的操作台台面上,工控机的主机设备应安装(安放)在操作台下(内)。 7.2.6 在操作台明显处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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