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管道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设置支吊架,在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厚度不小于3mm的非金属软垫。 5.4.2 管道支吊架安装时不得对管道造成损伤。 5.4.3 管道架空敷设时,不宜利用管道自身刚度作为支吊架结构。 5.4.4 在管道上安装阀门和金属法兰等管路附件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设置支吊架并同时安装。 5.4.5 对接连接处距支吊架边缘的净距,宜大于管道的直径,且不小于100mm;承插连接处距支吊架边缘的净距,宜大于管道的直径,且不小于150mm。 5.4.6 管道安装时不宜使用临时支吊架。当使用临时支吊架时,应有明显标记,且不得与正式支吊架位置冲突。临时支吊架在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予拆除。 5.4.7 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 5.4.8 弹簧支吊架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弹簧的定位销(块),应待系统安装、试压、绝热完毕后方可拆除。 5.4.9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逐个核对支吊架的形式和安装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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