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1 板状对接接头试件尺寸应满足切取所需试件,试样切取部位应符合图D.1.1的规定。
图D.1.1 试验切取部位 1-舍弃试样;2-背弯或侧弯试样;3-拉伸试样;4-面弯或侧弯试样;5-备用试样;6-背弯或侧弯试样;7-拉伸试样;8-面弯或侧弯试样;9-冲击试样;10-试件两端丢弃长度:手工焊每端30mm,自动焊每端50mm(指未焊助焊板的试件) D.1.2 试件焊完后应做外观检测、超声波检测或射线检测(RT),合格后再做力学性能试验。 D.1.3 焊接接头外观检测应符合本规范表5.4.1的有关规定。 D.1.4 试件的射线检测(RT)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溶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的有关规定、射线照相的质量不应低于B级,焊接接头质量不低于Ⅱ级。试件的超声波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的有关规定,检测等级为B级,焊接接头质量不低于Ⅰ级。 D.1.5 硬度试样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度检测应符合图D.1.5的规定位置进行检测。
2 其他技术要求和有关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231.1、《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方法》GB/T 2654和《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4340.1的有关规定。
3 焊接接头的硬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20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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