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1 拉伸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所涉及的试验仪器、试样尺寸检测、试验条件和性能检测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 2651、《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652的有关规定。 2 试样母材为同种钢号时,每个试样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均不应小于母材钢号标准规定值的下限。 3 试样母材为两种钢号时,每个试样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均不应小于两种钢号标准规定值下限的较低值。 D.3.2 弯曲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所涉及的试验仪器、试样尺寸检测、试验条件和性能检测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T 2653的有关规定。 2 试样的焊缝中心应对准弯心轴线。侧弯试验时,当试样表面存在缺欠时,则以缺欠较严重一侧作为拉伸面。 3 弯曲试样按表D.3.2规定的角度进行弯曲,其拉伸面上沿任何方向不得有单条长度大于3mm的裂纹或缺欠,试样的棱角开裂一般不计,但由夹渣或其他焊接缺欠引起的棱角开裂长度应计入。 表D.3.2 弯曲试验尺寸的规定
注:1 衬垫焊焊接接头弯曲角度应按双面焊的规定。 2 异种钢焊接接头弯曲角度按低塑性一侧钢种的规定。 D.3.3 冲击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机、试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GB/T 2650有关规定。
2 冲击试验温度和冲击吸收能量合格值应符合图样或相关技术文件规定。每个区3个试样为一组的冲击吸收能量平均值不应小于母材钢号标准规定值的下限,且至多允许有一个试样的冲击吸收能量小于标准规定值下限,但不得小于标准规定值下限的70%。常温冲击吸收能量不得小于27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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