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机械设备的液压、润滑、气动系统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3.6节的规定。 6.1.2 连续铸造和连铸连轧设备基础应做沉降观测,并应作出详细记录。 6.1.3 连续铸造和连铸连轧设备安装应在基础上设置贯通整机的永久纵向中心标板。 6.1.4 设备拆卸解体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进行,设备技术文件无要求时,不应随意拆卸解体已装配和调试完善的部件;确需拆卸解体时,应征得设备厂家同意,并应经相关部门认可后进行。 条文说明
6.1.1~6.1.4 连续铸造和连铸连轧设备本身系统性较强,各部件的连贯性较为突出,地基情况不良或基础沉降将严重影响设备安装质量及日后的正常运转,因此,安装前的沉降观测及安装后的沉降观测非常重要,务必引起注意。安装过程中,基准中心的贯通及标板设置是保证设备安装质量的关键,因此予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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