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1 阳极炭块堆垛机组安装前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各零部件的检验、拆卸、清洗和装配,且不得损坏零部件;起重机零部件组装连接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7.11.2 阳极炭块堆垛机组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阳极炭块堆垛机组》YS/T 9、设备说明书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主梁跨度允许偏差为±2mm,跨度相对差不应超过5mm。 2 主梁组装两对角线偏差,跨度不大于26m时,不应超过5mm;跨度大于26m时,不应超过10mm。 3 主梁上拱度允许偏差为0.9‰Lk~1.4‰Lk(Lk为起重机跨度)。 条文说明
7.11.1 阳极炭块堆垛机组主梁组装的平面、立面位置的偏差控制要求是根据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提出的,堆垛起重机轨距偏差应控制在技术文件规定值内。
7.11.2 阳极炭块堆垛机组升降油缸、活塞杆所受的水平分力的大小与不垂直度成正比,而水平分力越大,对小车的运行及油缸的正常工作越不利。同时不垂直度越大,就越影响产品的夹取和堆码。因此应保证其垂直度和两油缸的中心线平行度偏差应符合技术文件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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