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107-93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消防设施 fire facilities in building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3.2 维修 repairs 对故障设备设施及其组成部件进行维护修理,以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3.3 保养 maintenance 对设备设施及其组成部件按照相应规定实施技术保护及管理以保持完好有效。 3.4 报废 scrap 设备设施及其组成部件因达到使用年限或不再符合规定的使用条件而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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