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11.3 竣工移交

2024-12-4 10:13| 发布者: MArtian| 查看: 15| 评论: 0

摘要: 11.3.1 工程竣工后应移交下列资料: 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2 修改后的竣工图。 3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联系单。 4 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 5 代用材料清单。 6 工程试验报告和记录。 7 未按设计施工的各项明细表及附图。 8 施工缺陷处理明细表及附图。 9 相关协议书。11.3.2 竣工资

11.3.1  工程竣工后应移交下列资料:

    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2  修改后的竣工图。

    3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联系单。

    4  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

    5  代用材料清单。

    6  工程试验报告和记录。

    7  未按设计施工的各项明细表及附图。

    8  施工缺陷处理明细表及附图。

    9  相关协议书。

11.3.2  竣工资料的建档、整理、移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的规定。

11.3.3  工程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及运行各方应签署竣工验收签证书,并应及时组织竣工移交。

条文说明
11.3.1  本条规定了工程竣工后应移交的资料。
11.3.3  本条规定了竣工移交的要求,当工程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及运行各方应签署竣工验收签证书并及时组织竣工移交。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8 21:26 , Processed in 0.12123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