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露天爆破按孔径、孔深的不同分为深孔爆破和浅孔爆破。 5.3.2 深孔爆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露天深孔爆破应采用台阶爆破,在台阶形成之前进行爆破时应加大警戒范围; 2 台阶高度依据地质情况、开挖条件、钻孔机械、装载设备匹配及经济合理等因素确定,宜为8m~15m; 3 孔径依据钻机类型、台阶高度、岩石性质和作业条件等因素确定,底盘抵抗线应依据岩石性质、炮孔深度、炸药性能、起爆形式经过计算或试爆确定,宜为炮孔直径的30~40倍; 4 炮孔深度依据岩石性质、台阶高度和底盘抵抗线等因素确定,钻孔超深宜为底盘抵抗线的30%; 5 采用两排及以上炮孔爆破时,炮孔间距宜为底盘抵抗线的1.0~1.25倍; 6 炮孔装药后应进行堵塞,堵塞长度宜为30~40倍的孔径。 5.3.3 浅孔爆破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浅孔爆破台阶高度不宜超过5m,孔径宜在50mm以内,底盘抵抗线宜为30~40倍的孔径,炮孔间距宜为底盘抵抗线的1.0~1.25倍; 2 浅孔爆破堵塞长度宜为炮孔最小抵抗线的0.8~1.0倍,夹制作用较大的岩石宜为最小抵抗线的1.0~1.25倍; 3 浅孔爆破应避免最小抵抗线与炮孔孔口在同一方向,孔深小于0.5m的岩土爆破,应采用倾斜孔,倾角宜为45°~75°。 5.3.4 钻孔时,应将孔口周围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保持孔口稳定。当炮孔有水时,应采取吹孔等措施,并在有水部位装填防水炸药。 5.3.5 炮孔的位置、角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前应检查布孔区内有无盲炮,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钻孔作业,严禁钻入爆破后的残孔。装药前应清除炮孔中的泥浆或岩粉。 5.3.6 炮孔采用人工装药时,不应过度挤压或分散装药;使用机械装填炸药时,应防止静电引起早爆。
5.3.7 在装药前应对第一排炮孔的最小抵抗线进行量测,对抵抗线偏小或断层、局部薄弱部位应采取调整措施。 条文说明
5.3.2 深孔爆破机械化程度较高,施工精度、工艺控制及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改善,已成为岩土爆破中政策性推广的主导工艺。 5.3.3 浅孔爆破是最普通的爆破方法,广泛应用于土石方基础开挖、地下工程掘进及城市拆除爆破等。但对于爆破开挖量大的工程不适合。 5.3.4 对炮孔保证质量要求的规定。 5.3.5 对炮孔安全作业提出的要求。 5.3.6 对炮孔装药的要求。 5.3.7 第一排孔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不太容易控制,抵抗线偏小处或薄弱部位会产生飞石,在实际装药中应进行必要的调整或采取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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