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1 交流系统中三芯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在电缆线路两终端接地;线路中有中间接头时,接头处应直接接地。 4.10.2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方式选择及回流线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3 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与电缆屏蔽层连接,其截面积不应小于表4.10.3的规定。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应加包绝缘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接地线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表4.10.3 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积(mm2)
4.10.4 统包型电缆终端头的电缆铠装层、金属屏蔽层应使用接地线分别引出并可靠接地;橡塑电缆铠装层和金属屏蔽层应锡焊接地线。 4.10.5 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其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且不得穿过互感器接地;当金属护层接地线未随电缆芯线穿过互感器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当金属护层接地线随电缆芯线穿过互感器时,接地线应穿回互感器后接地。 条文说明
4.10.1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中第4.1.9条的相关规定。 4.10.3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中第6.1.9条的相关规定。 4.10.4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中第6.1.2条的相关规定。 4.10.5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中第6.2.9条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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