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本章适用于纤维增强塑料衬里的施工质量验收。 6.1.2 纤维增强塑料衬里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6.1.3 树脂类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类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和第5.1.5条的有关规定; 2 纤维增强材料应从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卷,每卷不少于1.0m2;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卷时,可随机抽样1卷,样品量不少于3.0m2。 条文说明
6.1.1 本条规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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