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纯水站房内的供电负荷级别和供电方式,应根据工艺要求、环境特征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6.5.2 电机、启动控制装置、灯具和导线型式的选择,应与纯水站房内不同区域的环境特征相适应。现场的配电柜宜采取必要的防水、防腐措施。 6.5.3 纯水制备系统宜设置专用的配电箱。 6.5.4 纯水站房及构筑物工作面上照度值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6.5.5 在纯水站房的主要位置及通道,宜设置应急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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