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design on fire prevention of nonferrous metals engineering GB 50630-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实施日期:2011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3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30-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3(2)、4.5.5(7、9、11)、4.5.6(1、2)、4.6.5(1、2、3)、4.6.6(3、5)、4.8.7、5.3.1、5.3.4(2)、6.2.2、8.4.2、10.3.6、10.4.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一O年十一月三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会同相关设计研究院、有色金属企业和公安消防部门、院校等11家参编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原则要求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总结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建设防火设计成熟经验和深刻教训,借鉴钢铁、化工、电力等相关行业的成果,吸纳国际消防标准和先进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0章和1个附录,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生产工艺的基本防火要求,总平面设计,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采暖、通风、除尘和空气调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以及附录A。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2号,邮编 100038,电话:010-63936628),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 金川镍钻研究设计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海力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喜利得(中国)商贸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盛吉鼎 李绪忠 胡碧兰 宋筱平 罗 英 屈立军 崔 艽 高宇寰 田 耕 徐月和 邓礼英 许智远 赵永代 庞集华 王聪慧 曹立军 杨汉金 张 宇 肖爱民 刘红雅 李运龙 主要审查人:倪照鹏 王汝良 邸新宁 冯修远 阚 强 梁瑞霞 申立新 范平安 王海港 张晨杰 祁亚东 刘林山 孙先辉 张满友 张明南 李学文 李宏刚 李 冬 高运奇 王 其 马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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