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 牵引网应由接触网与回流网构成。
表15.3.3 接触网带电部分和混凝土结构体、车体之间的最小净距(mm)
15.3.4 接触网的电分段应设在下列位置:
表15.3.22 柔性接触线最大坡度及变化率值
15.3.23 架空接触线的布置,应保证受电弓磨耗均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条文说明
15.3.1 由牵引变电所直流开关柜正极至接触线(轨)间的直流电缆,称为上网电缆。由回流轨至牵引变电所负极柜间的直流电缆,称为回流电缆。牵引网中,接触网为正极,回流网为负极,并通过上网电缆、回流电缆及上网开关柜、接线箱(回流箱)与牵引变电所连接。
15.3.3 本规定为安全性要求。由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电压为直流750V或1500V,当不满足要求时,可能造成接触网带电部分对混凝土结构体或车体的放电,影响列车运行或造成人身伤害。
15.3.7 设检查坑的折返线需独立作业,因而要保证全天供电。
夜间停运后,为确保检修人员安全,正线无论是接触轨还是架空接触网都应停电,因此对相应的折返线由牵引变电所直接供电是必要的。
15.3.8 为保证折返线供电可靠性,规定了主备两路电源。由于没有车辆检查作业,不涉及现场操作安全,可采用电动隔离开关将折返线的接触网与正线进行连接。
15.3.11 本规定目的在于减小杂散电流腐蚀影响范围。绝缘结处单向导通装置是否需要设置应根据回流要求确定,并承受可能的短路电流。由于影响双边供电的实施,取消了原规范14.3.14规定的隧道出入口处设单向导通装置的规定。
15.3.12 大双边供电与大单边供电分别是地铁正线中间牵引变电所或末端牵引变电所退出情况后的一种特定运行方式,此时不降低运能,故作此规定。考虑到牵引供电的重要性,对电缆的数量和可靠性提出要求。
15.3.14 端部弯头的设置,能够保证行驶车辆的受流器平滑地导入导出接触轨的接触面,有利于车辆受流,减少受流器对接触轨的冲击。
工程实践中,北京地铁13号线在区间牵引变电所的接触轨断轨处进行过设置绝缘节的试验,但效果不理想,且绝缘节的使用有局限性,如在人防门、道岔区等断轨处也无法使用绝缘节。
15.3.16 隧道内接触网的最高计算温度宜为所取最高设计气温的1.5倍。
隧道内接触悬挂及附加导线悬挂不宜考虑垂直线路方向的风荷载和冰荷载。
15.3.17 现行行业标准《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要求,柔性架空接触网设计的强度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或铜合金接触线在最大允许磨耗面积20%的情况下,其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0。
2 承力索的强度安全系数,铜或铜合金绞线不应小于2.0;钢绞线不应小于3.0;钢芯铝绞线、铝包钢和铜包钢系列绞线不应小于2.5。
3 软横跨横承力索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4.0,定位索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0。
4 供电线、加强线、正馈线、回流线等接触网附加导线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5 绝缘子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瓷及钢化玻璃悬式绝缘子(受机电联合荷载时抗拉)2.0;
(2)瓷棒式绝缘子(抗弯)2.5;
(3)针式绝缘子(抗弯)2.5;
(4)合成材质绝缘元件(抗拉)5.0。
6 耐张的零件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0。
15.3.22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列车运行时,具有良好的弓网关系,以减少弓网的不均匀磨耗和烧蚀,避免接触导线断线。
15.3.23 原规范对直线段接触线的拉出值提出了具体要求。由于接触线拉出值的确定与车辆高度、接触线高度、轨道偏差、受电弓工作宽度、受电弓摆动幅度等问题相关,地上区段还应考虑风偏问题,而地铁采用的车辆、受电弓工作宽度等并不唯一,因此为达到受电弓磨耗均匀的目的,在考虑各种因素并实现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作此规定。对拉出值不再提出具体数值要求。
15.3.26 接触网作为轨旁设备的重要组成内容,必须满足限界要求,确保正常行车安全。车辆基地设置限界门是为了防止其他车辆在接触网下通行时,刮碰或损坏架空接触网。
15.3.27 根据实际运行经验,地上区段架空接触网避雷器间距由原规范的不应大于500m,调整为不应大于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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