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1 地铁应建立以光纤通信为主的专用通信传输系统,并应满足地铁专用通信各子系统和信号、综合监控、电力监控、防灾、环境与设备监控和自动售检票等系统信息传输的要求。
表16.2.9 特殊地段管道顶部至路面的埋深(m) 16.2.10 通信光、电缆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16.2.10-1的规定。沿墙架设电缆、光缆与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16.2.10-2的规定。
表16.2.10-1 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m)
表16.2.10-2 沿墙架设电缆与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m)
16.2.11 地下线路的通信主干电缆、光缆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并应具有抗电气化干扰的防护层。 条文说明
16.2.1、16.2.2 从目前通信传输技术发展水平来看,光纤通信以其大容量、低成本、标准化及高可靠性等明显优势,成为通信传输的主要手段。因此,为满足地铁各种信息传输的要求,应建立以光纤通信为主的传输系统网络。传输设备制式呈多样化发展,基于SDH的多业务承载平台、IP光传输都有所应用。因此,应根据地铁各种信息传输的要求,结合通信技术的发展,设置相应的传输系统网络。
16.2.3 鉴于地铁的各种行车安全信息及控制信息将通过传输系统来传送,为从根本上提高光缆的可靠性,防止由于一条光缆因故中断而造成地铁信息传送大通道的完全中断,宜利用地铁自身建设的有利条件,利用不同路径分别敷设光缆,通过信息传送构成自愈保护环,以大幅度提高网络的安全性。 16.2.4~16.2.6 光缆作为通信网建设的物理层基础设施,具有一次建设、长期使用、不易扩容的特点。随着地铁各机电系统的技术发展和建设需要,对光纤的需求量增长速度很快。因此,地铁的光缆容量除了应满足现阶段的需求外,还应充分考虑容量的预留,以适应远期发展需要。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轨道交通线网逐步形成,特别是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存在多个线路控制中心的情况下,在设计时就应考虑到线网层面的通信需求,线网内的通信势必依托在光缆网络的建设上,因此,要从光缆的容量、数量和径路等方面做好规划设计,避免资源浪费,满足通信需求。 16.2.7~16.2.10 光、电缆的敷设方式,是线路建设中的一项主要技术要求,直接关系到系统安全、工程量和投资。本条文是参照原邮电部的规定并结合地铁的特点制定的。 16.2.11 地铁隧道内的电缆光缆必须无卤、低烟、阻燃,是为了在火灾情况下,线缆能够尽量避免产生对人身有害的物质,并能有效地防止燃烧。地下隧道环境潮湿,电磁环境复杂,因此,线缆要求防腐蚀和具有抗电气化干扰的防护层。 16.2.14 光纤本身不受外界强电磁场的影响,且光缆金属护套均为厚度小于0.1mm的钢外套,对电磁波的屏蔽作用很小。为保证金属加强及金属护套上的纵向感应电势不积累,故要求光缆接头两侧的金属护套和金属加强件应相互绝缘。为保证感应电流不进入车站影响设备及人身安全,当用光缆引入时,应做绝缘接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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