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挡烟垂壁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全部内容,挡烟垂壁的通用检验项目见表1,活动式挡烟垂壁的附加检验项目见表2。
![]() ![]()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e)产品强制性准入制度有要求时; f)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3 进行型式检验时,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件,抽样基数不应小于6件。样品检验程序见图2。 7.2.4 挡烟垂壁的型式检验结果合格判定准则为: a)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b)不存在A类不合格,存在的C类不合格项不大于2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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