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gas turbine of combined cycle unit GB 50973-2014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4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1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73-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5、3.4.10、4.3.5(1)、4.3.7、5.3.10、5.6.4、6.2.6、7.4.4、7.4.5、7.4.9、7.4.12、7.4.13、7.4.16、7.5.5、7.6.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月29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完成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燃料供应系统,燃气轮机本体,燃气轮机附属系统,燃气轮机及附属系统调整、启动、试运行,工程质量验收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路甲39号院内,邮政编码:100053)。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参编单位: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北京京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 参加单位: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祝人 范幼林 郑冬梅 王洪栋 钱平 杨顺虎 邵松 安振源 乔中格 鲁焕浩 杨向群 甘文亮 邹鹏举 孔庆敏 贾东友 郭亮 林德阳 主要审查人:徐杨 陈冀平 蒋雁 张利华 梁辉 王胜利 秦禄 郭娟华 戴光 刘勇 汪建玉 张宏如 陶雷果 邓小文 段立强 刘伟钧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973-2014,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29日以第31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本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充分、可靠的依据。 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编制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本规范的章、节和条文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国内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但是,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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