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Fire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s-Smoke alarms GB 20517-2006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行时间:2006年07月17日 施行时间:2007年04月01日 本标准的第4章~第6章及7.1条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参考了ISO 12239《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草案)及UL217《单点及互联式感烟报警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保东、王艳娥、赵英然、李海涛。 本标准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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