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压型铝合金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0、《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 3880和《铝及铝合金彩色涂层板、带材》YS/T 431的有关规定。压型铝合金板常用材料的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2.2 压型铝合金板的板材宜采用牌号为3×××系列的铝合金板。 4.2.3 屋面及墙面用压型铝合金板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重要建筑的外层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0mm,一般建筑的外层板公称厚度不宜小于0.9mm内层板公称厚度不宜小于0.9mm。 条文说明
4.2.2 在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 50429中压型铝合金板材推荐使用3×××系列和5×××系列的铝合金板。因目前国家相关标准中5×××系列牌号铝合金板的设计强度值没有,因此无法进行设计计算,故本规范仅考虑3×××系列牌号的铝合金板,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牌号铝合金板或带材。 4.2.3 重要建筑、一般建筑的规定见本规范4.1.3的条文说明。由于压型铝合金板厚度过薄,不易保证建筑外观要求,故作厚度最小限值规定。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