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面板设置 消防控制柜面板应具有如下显示功能的指示灯或按钮:指示灯自检;消音;阀门(包括排油阀、氮气释放阀等)位置(或状态)指示;自动启动信号指示;气瓶压力报警信号指示等。 5.5.2 报警功能 消防控制柜同时接收到火灾探测装置和气体继电器传输的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执行排油注氮动作。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消防控制柜1m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的声压级(A计权)应分别在65dB和85dB以上,115dB以下。消防控制柜应能对气瓶的欠压力状态进行报警。 5.5.3 控制功能 5.5.3.1 消防控制柜应有自动、手动启动和远程启动灭火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无论消防控制柜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必须始终有效。 5.5.3.2 消防控制柜设置手动启动按键时,该键应有避免人员误触及的保护措施。 5.5.3.3 排油阀动作后,消防控制柜应具有延时启动氮气释放阀的功能,延时时间可以在2s~20s连续可调。 5.5.3.4 消防控制柜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 5.5.4 绝缘要求 消防控制柜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5.5.5 耐电压要求 消防控制柜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的耐电压性能,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Hz; 额定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Hz。 5.5.6 环境适应能力 5.5.6.1 耐高低温性能 消防控制柜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应能经受6.22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和最低工作温度各16h温度试验,试验后消防控制柜的报警控制功能应符合5.5.2和5.5.3的规定。 5.5.6.2 耐湿热性能 按6.2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消防控制柜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应能经受温度40℃±2℃,相对湿度90%~95%,24h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消防控制柜的报警控制功能应符合5.5.2和5.5.3的规定。 5.5.6.3 抗振性能 按6.7.2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消防控制柜及构成部件不应松动、变形或损坏。试验后消防控制柜的各项功能应正常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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