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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6 16:00| 发布者: MArtian| 查看: 52| 评论: 0

摘要: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08-2008,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 2.1、3. 2.2、4.1.22、4. 1.26(1、2)、5.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下工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08-2008,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 2.1、3. 2.2、4.1.22、4. 1.26(1、2)、5.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由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主体防水;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防水;地下工程排水;注浆防水;特殊施工法的结构防水;地下工程渗漏水治理;其他规定。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是:提高了防水等级为二级的地下工程防水标准;增加新的防水材料和防水施工技术;与国内外相关规范协调与接轨;重视结构耐久性和环境保护;淘汰落后的防水材料,对不适应国家发展要求的条文进行修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地址:河南洛阳,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邮政编码:47102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参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
    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冀文政 朱忠厚 张玉玲 朱祖熹 姚源道 李承刚 李治国 蔡庆华 雷志梁 张道真 曲 慧 郭德友 卓 越 哈成德 沈秀芳 潘水艳

条文说明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的修编,对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进行了调整,得到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赛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格雷斯中国有限公司、捷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上海渗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协助与支持。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地址:河南洛阳市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邮政编码:4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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