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枢纽内部道路可按道路功能分为循环路、联系路、场区路,根据枢纽需求设置枢纽内部道路系统。大城市及以上规模城市的特级、一级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宜设置三级枢纽内部道路系统,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路宜设置在功能区外围,连接主要出入口,采用双向车道,不宜设置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 2 联系路宜沿建筑周边设置,联系功能分区,提供车辆临时停靠服务。 3 场区路宜设置在公交首末站和停车场(库)区域,结合停车位、到发站台位置合理设置。 5.1.2 枢纽内部的人行、非机动车、机动车系统应与枢纽基地外部相应设施衔接,并应满足相应的服务水平。 5.1.3 大城市及以上规模城市的特级、一级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宜进行车流仿真,交通组织复杂的出入口应进行车流仿真。 5.1.4 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应根据出租车旅客需求量和枢纽内外部条件,安排出租车蓄车区。 条文说明
5.1.1 调研发现,缺乏枢纽内部道路以及枢纽内部道路设置不合理、等级不分,是造成枢纽使用困难的原因之一,直接影响是枢纽占用外部市政道路,造成枢纽周边道路拥堵,并且进出枢纽车流组织不畅,因此枢纽内部道路设计是枢纽交通组织有效与否的关键。本标准提出了枢纽内部道路的组成和分级,循环路、联系路和场区路是组成枢纽内部道路的三级道路体系,各等级道路在枢纽中的作用和设置位置如图3所示。
![]() 图3 枢纽内部道路设置位置示意 5.1.3 主要出入口车流仿真的目的是评价枢纽对其外部交通的影响,保证枢纽进出交通与外部交通的顺畅衔接、安全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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