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1 医疗建筑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8.7.2 医疗建筑应采用防雷接地及电力系统共用接地系统。 8.7.3 医疗建筑电气设备应满足相关的电磁兼容(EMC)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磁兼容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8.7.3 为减少感应过电压以及电磁兼容(EMC)的影响,应考虑如下情况:
(1) 敏感设备要远离潜在干扰源。如外墙边、建筑物防雷引下线附近。 (2) 敏感设备要远离大电流母线或设备,如电梯、大型影像设备等。 (3) 敏感设备电源电路中设置滤波器或浪涌保护器(SPD)。 (4) 选用适当延时特性的保护器。 (5) 金属外护物的等电位联结与屏蔽。 (6) 电力电缆与信号电缆间充分隔开(大间距或屏蔽)或直角交叉。 (7) 电力电缆与建筑物防雷引下线充分隔开(大间距或屏蔽)。 (8) 电缆布线路径避免环路。 (9) 联结的接线尽可能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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