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防雷装置的维护应分为定期维护和日常维护两类。 条文说明
8.1.2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08和《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 21714.3-2008中提出了防雷装置的检查周期,并将防雷装置检查分为外观检查和全面检查两种。规定外观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同时规定,在多雷区和强雷区,外观检查还要更频繁些。如果客户有维护计划或建筑保险人提出要求时,还可进行全面测试。
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综合各种因素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规定全面检查周期为一年并宜安排在雷雨季节前实施。 8.1.5 防雷装置在整个使用期限内,应完全保持防雷装置的机械特性和电气特性,使其符合本规范设计要求。 防雷装置的部件,一般完全暴露在空气中或深埋在土壤中,由于不同的自然污染或工业污染,诸如潮湿、温度变化、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溶解的盐分等,金属部件将会很快出现腐蚀和锈蚀,金属部件的截面积不断减小,机械强度不断降低,部件易失去防雷有效性。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当金属部件损伤、腐蚀的部位超过原截面积的三分之一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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