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 锅炉带负荷试运行符合本标准第9.4.5条的规定后,应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10.0.2 现场组装的锅炉安装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开工报告; 2 锅炉技术文件清查记录,包括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 3 设备缺损件清单及修复记录; 4 基础检查记录; 5 钢架安装记录; 6 钢架柱腿底板下的垫铁及灌浆层质量检查记录; 7 锅炉本体受热面管子通球试验记录; 8 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9 锅筒、集箱、省煤器、过热器及空气预热器安装记录; 10 管端退火记录; 11 胀接管孔及管端的实测记录; 12 锅筒胀管记录; 13 受热面管子焊接质量检查记录和检验报告; 14 压力试验记录及签证; 15 锅筒内部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16 风机、除尘器、烟风道等辅助设备安装和调试记录; 17 炉排安装及冷态试运行记录; 18 炉墙施工记录; 19 耐火混凝土试验记录; 20 仪表试验记录; 21 漏风试验记录; 22 烘炉、煮炉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23 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2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5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26 管材、管件、焊材质量证明书; 27 阀门、弯头等管件合格证; 28 受热面管、主蒸汽管、主给水管焊接质量检查记录和无损检测报告; 29 带负荷正常连续48h试运行记录。 10.0.3 整体出厂的锅炉安装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开工报告; 2 锅炉技术文件清查记录,包括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 3 设备缺损件清单及修复记录; 4 基础检查记录; 5 锅炉本体安装记录; 6 风机、除尘器、烟囱安装记录; 7 给水泵、蒸汽泵或注水器安装记录; 8 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9 炉排冷态试运行记录; 10 压力试验记录及签证; 11 水位表、压力表和安全阀安装记录; 12 烘炉、煮炉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3 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1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 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16 管材、管件、焊材质量证明书; 17 阀门、弯头等管件合格证; 18 主蒸汽管、主给水管焊接质量检查记录和无损检测报告; 19 带负荷正常连续4h~24h试运行记录。 条文说明
10.0.1 为了避免安装单位误解成“既然试运行由使用单位派生产人员负责全面操作运行工作,则工程验收移交手续就可在此前办理”,特加此条。 10.0.2、10.0.3 条文规定了交工时应提交的各种质量证明资料和检验资料,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对资料的要求统一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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