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1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时应核算潮流和电压水平,电压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和《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 325的有关规定。正常运行时,系统220kV、330kV变电站的35kV~110kV母线电压偏差不应超出表5.10.1的规定范围。
表5.10.1 系统220kV、330kV变电站的35kV~110kV母线电压允许偏差 5.10.2 用户受端电压的偏差不应超出表5.10.2的规定范围。
表5.10.2 用户受端电压的允许偏差
5.10.3 城市配电网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本节规定了电能质量的要求。配电网应执行国家标准,贯彻有关保证电压质量和谐波治理的要求。本节规定与本规范10.5节内容针对不同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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