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城市快速路沿车站、港区等大型公共建筑物或沿水面及滨海岸修建时,应保持25~50m的绿化距离,必要时应增设辅路。 条文说明
10.2.1、10.2.2 快速路与景观的距离规定考虑以下三点:
1 本节所列的绿化距离是根据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修建环线或高架路所定的最小距离。 2 由于快速路车速在60~100km/h,车中的人能见到的两侧景物是很快就掠过去的,而路面所占的视野比例要大于50%。 3 如城市快速路规定景观要求距离太宽,将影响城市用地,需要论证后确定。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