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电气室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用电负荷较大且分散的生产机组,宜按照负荷分布情况设置多个电气室。 7.3.2 大型电气室,宜设置地下室或电缆夹层。 7.3.3 大型生产机组,宜采用电缆隧道敷设电缆。 7.3.4 电气室、操作室、电缆隧道的进风口应避开酸、碱雾气区域。 7.3.5 布置在具有酸、碱雾气区域的电气设备、电缆及电缆敷设材料应采用耐酸、碱材料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7.3.6 电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7.3.7 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 7.3.8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7.3.9 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7.3.10 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的有关规定。 7.3.1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7.3.5 布置在具有酸、碱雾气区域的电缆及电缆敷设材料,如管材、电缆桥架、电槽盒、电托盘、立柱、托臂等应选用耐酸、碱的材料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以减轻酸、碱雾气对它们的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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