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麻纺织工厂用汽部门应提出用汽参数(温度、压力)及小时平均用汽量和小时最大用汽量。最大热负荷应按生产、空调、采暖、生活和锅炉自用热负荷之和乘以同时使用系数,并计入管网散热损失确定。 11.2.2 城市集中供热、自建蒸汽锅炉房、热电联产等供热方案,应根据麻纺织工厂最大计算热负荷、用汽参数及当地供热条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并应符合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11.2.3 当采用城市(区)热电厂集中供热时,厂区应设置减压减温装置,经常运行的减压减温装置应有1套备用,并应确保供热蒸汽参数符合生产、生活用汽要求。 11.2.4 锅炉房设计应根据全厂计算最大热负荷及近期发展需要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 11.2.5 室内外蒸汽供热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产用汽宜在热力站集中控制。对各主要车间应单独敷设干管,并宜做到1台联合机1根支管。其他用汽少的车间或附房用汽点,可合并于附近的车间供汽系统。 2 管道设计流量,应根据热负荷计算确定,热负荷应包括近期发展的需要量。 3 管道布置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厂区热力管道的布置,应根据厂区建筑物布置的方向与位置、热负荷分布,并宜同导热油管、空压管、碱管、燃气管、给排水管等管道综合布置,合理设置管架及管道排列的层次。 2) 架空热力管道可采用低、中、高支架敷设。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段宜采用低支架敷设,通过人行道地段宜采用中支架敷设,在车辆通行地段应采用高支架敷设。 3) 热力管道可与重油管、压缩空气管、冷凝水管敷设在同一地沟内,严禁与输送易挥发、易爆、有害、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 条文说明
11.2.5 本条是对室内外热力管网的规定。 1 为便于车间、机台考核与控制,而采取这种布置方式。 2 本款规定在蒸汽管径计算时,应考虑近期发展因素。 3 本款为管道布置和敷设应遵循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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