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并应便于操作维护; 2 机柜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固; 3 承重要求大于600kg/m2的设备应单独制作设备基座,不应直接安装在抗静电地板上; 4 对有序列号的设备应登记设备的序列号; 5 应对有源设备进行通电检查,设备应工作正常; 6 跳线连接应规范,线缆排列应有序,线缆上应有正确牢固的标签; 7 设备安装机柜应张贴设备系统连线示意图。 6.2.2 软件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计文件为设备安装相应的软件系统,系统安装应完整; 2 应提供正版软件技术手册; 3 服务器不应安装与本系统无关的软件; 4 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应设置为自动更新方式; 5 软件系统安装后应能够正常启动、运行和退出; 6 在网络安全检验后,服务器方可以在安全系统的保护下与互联网相连,并应对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升级及更新相应的补丁程序。
6.2.3 设备与软件安装操作的安全应符合本规范第11.3.7条规定。 条文说明
6.2.1 本条规定了硬件设备的安装要求。 3 特别是当大型的服务器等设备承重要求大于600kg/m2时,应单独制作设备基座,不应直接安装在抗静电地板上;必要时还需要考虑楼板的承重,并在设计单位的指导下,加强楼板的承重能力。 4 为了便于对设备来源进行确认、为了维修方便,对有序列号的设备应登记设备的序列号。 6.2.2 本条规定了软件系统的安装要求。应避免服务器在没有安全系统的保护下与互联网相连,以避免在联网时受到攻击。在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采购的版本与安装的时间间隔中,这些软件可能发布补丁程序,应及时下载与更新补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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