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信息网络系统的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规定。 6.5.2 系统文档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网络系统的配置方案、网络元素参数配置、连接检验记录应文档齐全; 2 应用软件的配置方案、配置说明、检验记录应文档齐全; 3 安全系统的配置方案、攻击检测纪录、检验记录应文档齐全。
6.5.3 进行网络安全系统检测的攻击性软件及其载体应妥善保管。 条文说明
6.5.3 本条规定了进行对网络安全系统的攻击性检测完成时,攻击性软件必须及时从计算机中删除,以避免攻击性软件、病毒的扩散与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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