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线系统的接地与避雷系统的接地应分开,设备接地与防雷系统接地应分开; 2 卫星天线馈电端、阻抗匹配器、天线避雷器、高频连接器和放大器应连接牢固,并应采取防雨、防腐措施; 3 卫星接收天线应在避雷针保护范围内,天线底座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4 卫星接收天线应安装牢固。 7.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线电视系统各设备、器件、盒、箱、电缆等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做到布局合理,排列整齐,牢固可靠,线缆连接正确,压接牢固; 2 放大器箱体内门板内侧应贴箱内设备的接线图,并应标明电缆的走向及信号输入、输出电平; 3 暗装的用户盒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应无缝隙,安装应端正、牢固;
4 分支分配器与同轴电缆应连接可靠。 条文说明
7.3.1 卫星接收天线遭雷击的可能性很大,而系统中的设备又多是电子设备,容易遭到损坏,因此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满足雷电防护分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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