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 系统调试前应完成现场设备接线图、控制逻辑说明的制作。 8.4.2 调试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接地电阻,如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通电调试; 2 技术人员应熟悉控制逻辑,并准备好调试记录表; 3 系统调试前应确认各个设备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方可通电; 4 各类设备的型号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各类设备标注的使用电源电压应与使用场地的电源电压相符合; 6 应检查设备连线的线缆规格与型号,线缆连接应正确,不应有松动和虚焊现象; 7 在通电以前,各设备的开关、旋钮应置于初始位置。 8.4.3 音频设备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会议系统不同功能开启相应设备电源,确认设备工作正常; 2 应确认记录系统相关设备、数据库运行正常; 3 应确认系统设备工作正常,调整设备参数; 4 应确认系统运行正常,并应根据设计功能要求进行细调,达到最佳整体效果; 5 客观测量指标应达到语言清晰度STPA的要求; 6 系统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要求; 7 系统经调试后的主观试听,应达到语言清晰、音乐丰满、声场均匀。 8.4.4 视频设备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打开视频设备电源,将视频信号、计算机信号分别接入显示设备,图像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要求; 2 应按照幕布的位置调整投影机,调试到合适的位置后应进行定位;应调整投影的焦点,梯度等直至图像清晰、端正; 3 会议发言系统摄像机应能自动跟踪发言者,并应自动对焦放大;联动视频显示设备应显示发言者图像; 4 会议信息处理系统通过矩阵可对多路视频信号、数据信号实现快速切换,图像应稳定可靠; 5 会议记录系统应能将会场实况进行存储,并可随意调用播放; 6 经调试后,系统的图像清晰度、图像连续性、图像色调及色饱和度应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8.4.5 会议单元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电前应将各设备开关、旋钮置于规定位置;应按设备要求完成软件的安装、参数设置及其调整; 2 设备初次通电时应预热,观察无异常现象后方可进行正常操作; 3 应确认与主机通信良好,功能运行正常;每只会议单元语言扩声应清晰; 4 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计文件检查会议单元的各项功能。 8.4.6 视频会议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像清晰度、图像帧速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声音应清晰、连续,且应无杂音和回音。 8.4.7 同声传译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具备自动转接现场语言功能;当现场发言与传译员为同一语言时,宜关闭传译器的传声器,传译控制主机应自动将该传译通道自动切换到现场语言中; 2 呼叫和技术支持功能,每个传译台应有呼叫主席和技术员的独立通道; 3 传译通道锁定功能,系统应设置通道占用指示灯,应防止不同的翻译语种占用同一通道; 4 独立语音监听功能,传译控制主机可对各通道和现场语言进行监听,并应带独立的音量控制功能。 8.4.8 中控设备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控制逻辑图编写控制软件,逐个测试设备控制的有效性,应能使用各种有线、无线触摸屏,实现远距离控制音频、视频、灯光、幕布,以及会场环境所有功能,并应填写调试记录; 2 调试后,中控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音量控制功能; 2)与会议讨论系统连接通信正常,应控制音视频自由切换和分配; 3)通过多路RS-232控制端口,应能够控制串口设备; 4)应通过红外线遥控控制DVD、电视机等设备; 5)应通过多路数字I/O控制端口和弱电继电器控制端口控制电动投影幕、电动窗帘、投影机升降等设备; 6)应能扩展连接多台电源控制器、灯光控制器、无线收发器、挂墙面板等外围设备。 3 系统应具有自定义场景存储及场景调用功能;
4 应通过中控系统实现对会场内系统的智能化管理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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