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 厂区绿化应根据印染工厂的特点和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厂容景观等要求进行设计。 4.6.2 厂内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附近的绿化设计应符合行车视距的有关要求。
4.6.3 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及绿化占地面积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6.1 厂区绿化布置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各地段实际需要进行,应尽量利用当地的树种、花卉等植物绿化环境,不应盲目追求花园式工厂而铺张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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