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纤维喂入、开松、浸渍、烘燥、针刺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4.2节的相关要求。 4.3.2 浸渍黏合法用气流成网机宜采用给棉板喂入、锡林(针布辊)分梳、网帘凝聚成网。厚型非织造布气流成网机宜采用罗拉喂入、梳针开松、尘笼式或网帘式凝聚成网。 4.3.3 横风轮风机、抽吸风机的风压和风量应能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4.3.4 气流成网机的抽吸风系统应采取屏蔽或隔离措施。 4.3.5 短绒或废纺纤维气流成网机,应配备滤尘设备。 4.3.6 浸渍黏合法设备中应配置蒸汽及冷水清洗装置。 4.3.7 加工导电性纤维的生产设备,现场电气装置应采取防爆防尘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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