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 非织造布工厂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8.4.2 厂房内应设水平环形闭合接地网,不应少于两处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厂房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进出厂房的金属管道应做等电位联结。 8.4.3 防雷接地和电气保护接地可共用接地装置。 8.4.4 变配电所电力变压器高、低压侧应设置避雷器或电涌保护器。 8.4.5 易产生静电危害的设备和管道应做防静电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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