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1 基础埋深宜一致,并应考虑地下沟道、管线、场地冻深和相邻建(构)筑物的影响;当基底地基土性质差别较大时应进行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11.6.2 设备基础和地下沟道埋深不宜大于建筑物基础,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的有关规定。工艺设备基础不均匀差异沉降量不应大于工艺设备要求的允许值。对于振动较大的设备基础应根据设备条件和工艺要求做减振处理。 条文说明
11.6.1 为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性,结合非织造布设备特点,对一些大体积、大荷重及平整度要求较高的基础,为防止不均匀沉降而做此规定。 11.6.2 部分非织造布设备运行时振动较大(如针刺机等),设备的振动频率和振幅虽然在标准范围之内,但仍对一些敏感人群有影响,曾有过针刺机振动影响居民生活而被投诉的案例。对此类设备的基础设计宜采取减振、隔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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