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 梳理机针布、针刺机用刺针、纺粘法纺丝组件等机械设备的备品备件应设立单独的物品存放区,且不宜与原料、成品存放在同一仓库中。 15.3.2 黏合剂、整理剂等物料应分区存放,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止渗漏、溢出和防火以及防冻、防晒措施。 15.3.3 备件类物件与工具类物件宜分类分区放置。 15.3.4 润滑油、导热油类物质的存放应与生产车间隔开。 条文说明
15.3.1 针布、刺针等纺织器材一旦生锈,将面临报废,因此该类厂房的防潮、通风十分重要。 15.3.2 液体物料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和燃烧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隔离、防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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