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电所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级数,缩短供电半径,应选择低损节能型变压器; 2 变压器的容量、台数及运行方式应根据负荷性质确定; 3 供配电系统设计宜采用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集中补偿与就地补偿相结合的无功补偿方式,企业计费侧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4 变压器的运行负载率宜为75%~85%; 5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减少供电系统的高次谐波,保持变压器三相电流平衡。 14.4.2 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合理选择用电设备功率; 2 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 3 对于容量较大、无调速要求的设备宜用电机节电器、进相机或电容就地补偿方式进行无功功率补偿。 14.4.3 照明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满足照明质量和视觉效果的要求下宜采用高光效节能灯具; 2 厂区路灯照明宜设置自动控制器,条件允许时可使用太阳能路灯; 3 疏散指示灯、走廊灯等小照度灯具可使用节能型光源。 条文说明
14.4.1 变电所位置靠近负荷中心,可以减少配电级数,缩短供电半径,降低线路损耗。 14.4.2 合理选择电机容量,使设备接近满载运行,以提高用电设备的效率是节能工作的关键。采用新型高效电机和使用变频器是电机节能的主要方式。对于无调速要求的大功率电机应采用电机节电器、进相机、电容就地无功补偿等设备进行无功补偿,以降低设备能耗。 14.4.3 办公楼楼道还可采用声(温)控开启、延时关闭等技术,以提高节电效果。条件允许时,应充分利用太阳能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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