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抗震措施鉴定
20.3.1 池壁、池底厚度均不应小于150mm。池壁混凝土强度等级,6度、7度时不应低于C18,8度、9度时不应低于C20。
2 板与梁连接应通过预埋件焊接连接,且不应少于三点焊接。 表20.3.3-1 池壁和中心柱的最小总配筋率(%) ![]() 表20.3.3-2 中心柱的箍筋配置 ![]() 20.3.4 架空式浓缩池、沉淀池、蓄水池框架柱轴压比限值,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柱箍筋加密区体积配箍率以及柱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有关B类框架结构的规定。其抗震等级,6度、7度时可按三级采用,8度、9度时可按二级采用。弧形梁等应满足弯扭构件的构造要求。 (Ⅱ)抗震承载力验算
20.3.5 符合本标准第20.3.1~20.3.4条有关抗震措施要求的下列钢筋混凝土浓缩池、沉淀池、蓄水池,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条文说明
20.3.3 相对于A类浓缩池、沉淀池、蓄水池,B类提高了对中心柱纵筋和箍筋配置的要求。
20.3.4 架空式池类的轴压比限值、配筋等要求要符合本标准第6章B类框架结构的规定,但6度、7度时的抗震等级可按三级采用,8度、9度时可按二级采用。 20.3.5 半地下式和地面式浓缩池、沉淀池、蓄水池在地震时,由于重心较低,震害甚少,因此规定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措施要求。 20.3.6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和《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规定给出可不进行抗震验算的范围。须进行抗震验算时,可参照上述规范方法和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执行。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