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 给排水构筑物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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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单体构筑物工程包括:取水构筑物(取水头部、进水涵渠、进水间、取水泵房等单体构筑物),排放构筑物(排放口、出水涵渠、出水井、排放泵房等单体构筑物),水处理构筑物(泵房、调节配水池、蓄水池、清水池、沉砂池、工艺沉淀池、曝气池、澄清池、滤池、浓缩池、消化池、稳定塘、涵渠等单体构筑物),管渠,调蓄构筑物(增压泵房、提升泵房、调蓄池、水塔、水柜等单体构筑物); 条文说明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检验与验收项目应依照工程合同划分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单体工程;单位工程可划分为: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且应按不同单体构筑物分别设置分项工程,单体构筑物分项工程视需要可设验收批;其他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位置、施工作业面、标高等分为若干个验收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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