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 空调制冷剂管道与附件安装应按下列工序(图12.2.1)进行。
![]() 图12.2.1 空调制冷剂管道与附件安装工序 12.2.3 制冷剂管道支吊架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12.2.4 制冷剂管道与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安装位置、坡度及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制冷剂系统的液体管道不应有局部上凸现象;气体管道不应有局部下凹现象。 3 液体干管引出支管时,应从干管底部或侧面接出;气体干管引出支管时,应从干管上部或侧面接出。有两根以上的支管从干管引出时,连接部位应错开,间距不应小于支管管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200mm。 4 管道三通连接时,应将支管按制冷剂流向弯成弧形再进行焊接,当支管与干管直径相同且管道内径小于50mm时,应在干管的连接部位换上大一号管径的管段,再进行焊接。 5 不同管径的管道直接焊接时,应同心。 12.2.5 分体式空调制冷剂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前,应清洗制冷剂管道及盘管; 2 制冷剂配管安装时,应尽量减少钎焊接头和转弯; 3 分歧管应依据室内机负荷大小进行选用; 4 分歧管应水平或竖直安装,安装时不应改变其定型尺寸和装配角度; 5 有两根以上的支管从干管引出时,连接部位应错开,分歧管间距不应小于200mm; 6 制冷剂管道安装应顺直、固定牢固,不应出现管道扁曲、褶皱现象。 12.2.6 系统吹污、气密性试验、抽真空试验以及系统充制冷剂应按本规范第15.10节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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