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主控项目 12.4.1 竖井开挖断面的中线和高程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规定。检查数量应为每20m一个断面,监理应按施工检验数量的10%进行检验。 Ⅱ 一般项目 12.4.2 竖井非地质原因的允许超挖值不应大于300mm。施工中应每20m检查一个断面。
12.4.3 竖井的支护质量检查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及本章第12.3节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2.4.2 允许超欠挖断面测量是在锚喷支护后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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