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条 绘图的比例,应为图形线性尺寸与相应实物实际尺寸之比。比例大小即为比值大小,如1∶50大于1∶100。
条文说明
第2.6.1条 本条主要参照国际标准增列了比例的含义。条文中规定的比例,仅对长度而言,不包括面积及角度。
第2.6.3条 从适用的观点出发,简要地规定了比例选用的原则及比例标注的几种形式,各专业应根据图的种类及特点自行选用,因此没有规定各种视图采用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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