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吸声构件的设计与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声材料的吸声系数可由制造商提供,当制造商不能提供,可通过测量、估算或查找资料等方法确定; 2 中高频噪声的吸声降噪设计,可采用常规成型吸声板,密度较小或薄的玻璃棉板等多孔吸声材料,需要时可设置穿孔板等护面材料; 3 宽频带噪声的吸声降噪设计,可在材料背后设置空气层或增加多孔吸声材料的厚度、面密度; 4 低频噪声的吸声降噪设计,可采用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为增加吸声频带宽度,可在共振腔内填充适量的多孔吸声材料; 5 室内湿度较高或有清洁要求的吸声降噪设计,可采用薄膜覆面的多孔吸声材料或单、双层微穿孔板等吸声结构。 7.3.2 吸声处理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需吸声降噪量较高、房间面积较小的吸声设计,宜对屋顶、墙面同时进行吸声处理; 2 所需吸声降噪量较高、车间面积较大时,车间吸声体面积宜取房间屋顶面积的40%或室内总表面积的15%,对于扁平状大面积车间的吸声设计,可只对屋顶吸声处理; 3 声源集中在车间局部区域而噪声影响整个车间的吸声设计,应在声源所在区域的屋顶及墙面作局部吸声处理,且宜同时设置隔声屏障; 4 吸声降噪设计宜采用空间吸声体的方式;空间吸声体宜靠近声源。 条文说明
7.3.1对于吸声材料制造商提供的数据存在疑问的情况,也可通过测量、估算或查找资料等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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