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 E3地震动产生的梁端位移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a≥ΔD+0.1 (7.6.1)
式中:△D——地震产生的梁端与墩顶的相对位移(m);
7.6.2 E1地震作用下,应进行行车安全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平行转角和折转角(图7.6.2-2)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θ——平行转角或折转角(rad);
3 行车安全验算指标的界限值应按表7.6.2确定。
表7.6.2 E1地震作用下行车安全验算指标界限值 注:表中v为列车设计运行速度(km/h)。 条文说明
7.6.1 比较各国抗震规范对梁的搁置长度的要求,可以看出,虽然各规范均采用的经验公式来进行设计,但各自考虑的要点并不相同。美国AASHTO规范考虑的影响因素有:桥面板长度、墩台高度、偏角;Caltrans规范考虑的影响因素有:预应力、混凝土徐变收缩、温度、计算地震上下部结构相对位移;欧洲统一规范考虑的因素有:确保竖向荷载安全传递的最小支撑长度、设计地震位移、由于结构变形支撑的有效地震变形;日本抗震规范考虑的因素有:跨径、地震造成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顶端的相对位移、地震时地基应力产生的地基相对位移等。为保证在E3地震作用下,不致出现落梁现象,本规范参照美国Caltrans规范对梁端支承长度验算进行了规定。
7.6.2 本条规定参照了日本《铁道构造物等设计标准·同解说》(1999)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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