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位置和平面布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现场仪表箱、保温箱和保护箱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且应安装在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和操作维修方便的位置。 6.2.2 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的制作尺寸,应与盘、柜、操作台相符,其直线度允许偏差应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允许偏差应为5mm。 6.2.3 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安装时,上表面应保持水平,其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5mm。 6.2.4 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应在地面施工完成前安装找正,其上表面宜高出地面。型钢底座应进行防腐处理。 6.2.5 仪表盘、柜、操作台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采取防振措施。 6.2.6 仪表盘、柜、箱安装在多尘、潮湿、有腐蚀性气体或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应按设计文件规定选型,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6.2.7 仪表盘、柜、操作台之间及盘、柜、操作台内各设备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牢固,用于安装的紧固件应为防锈材料。安装固定不应采用焊接方式。 6.2.8 单独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应牢固。 2 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50mm/m。 3 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1mm/m。 6.2.9 成排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6.2.8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系列规格相邻两盘、柜、操作台的顶部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2 当同一系列规格盘、柜、操作台间的连接处超过两处时,顶部高度差不得大于5mm。 3 相邻两盘、柜、操作台接缝处正面的平面度偏差不得大于1mm。 4 当盘、柜、操作台间的连接处超过5处时,正面的平面度偏差不得大于5mm。 5 相邻两盘、柜、操作台之间的接缝的间隙不得大于2mm。 6.2.10 仪表箱、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应牢固。 2 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3mm,当箱的高度大于1.20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4mm。 3 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3mm。 4 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 6.2.11 仪表盘、柜、操作台、箱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有变形和表面涂层损伤。 6.2.12 仪表盘、柜、操作台、箱在安装及加工过程中应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加工。 6.2.13 现场接线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周围环境温度不宜高于45℃。 2 与各检测点的距离应适当,箱体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0m~1.50m。 3 不应影响操作、通行和设备维修。 4 接线箱应密封并应标明编号,箱内接线应标明线号。 5 不锈钢材质的接线箱固定时,不得与碳钢材料直接接触。 条文说明
6.2.1 仪表盘柜的位置应由设计图纸确定,现场仪表箱的位置取决于现场仪表的安装位置,一般需在现场根据仪表特点及周围设备管线等空间和环境情况具体确定。 6.2.2~6.2.4 规定基础型钢的安装要求是为了保证盘柜的安装牢固美观,设计会审和施工中均应与土建结构专业配合。具体的施工方法应与不同的地面设计方案相协调。型钢上表面高出地面的尺寸通常做法为0~20mm,可由现场决定,本规范未作具体规定。 6.2.7 装置的改造可能需要移动和更换盘柜,因此不应采用焊接方法固定。 6.2.8、6.2.9 考虑到运输和安装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在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仪表盘、柜、台、箱》GB/T 7353的规定基础上,本规范进行了小的调整。为保证仪表盘柜的安装质量,首先应保证仪表盘柜的制造质量,同时要防止安装中的变形。成排的仪表盘柜是指同一制造厂同一规格的系列盘柜。 6.2.10 仪表箱的安装要求主要是牢固和美观,其底部标高、支托和固定方式需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6.2.12 在仪表盘、柜、箱上进行焊接特别是气焊气割会造成变形和油漆损坏,同时也可能对仪表设备及线路造成损坏。因修改等原因必须在盘、柜、箱上加工时,可采用手工或轻便的机械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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