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仪表电气线路的敷设,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和《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575的有关规定。 7.1.2 电缆电线敷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导通检查,并应用直流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100V以下的线路采用直流25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值不应小于5MΩ;当设计文件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7.1.3 线路应按最短路径集中敷设,并应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敷设线路时,线路不应受到损伤。 7.1.4 线路不得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腐蚀性物质排放、潮湿、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位置。 7.1.5 线路不得敷设在影响操作和妨碍设备、管道检修的位置,应避开运输、人行通道和吊装孔。 7.1.6 当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当线路附近有火源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7.1.7 线路不宜敷设在高温设备和管道的上方,也不宜敷设在具有腐蚀性液体的设备和管道的下方。 7.1.8 线路与绝热的设备和管道绝热层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设备和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 7.1.9 线路从室外进入室内时,应有防水和封堵措施。 7.1.10 线路进入室外的盘、柜、箱时,宜从底部进入,并应有防水密封措施。 7.1.11 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处,应留有余度。 7.1.12 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当需要中间接头时,应在接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采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应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和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7.1.13 敷设线路时,不宜在混凝土梁、柱上凿安装孔。敷设在有防腐蚀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上时,不应损坏防腐蚀层。 7.1.14 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和标号,并应按本规范第7.1.2条的规定测量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 7.1.15 测量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仪表设备及部件断开。 7.1.16 在线路的终端处,应加标志牌。地下埋设的线路,应设置明显标识。 条文说明
7.1.2 仪表用电缆、电线,虽然其绝大部分的工作电压值不高,但工作中的检测、控制信号大多数为毫伏、毫安级,为了使信号在通过线路时,只有极小的漏电量,以保证其准确度,所以对电缆电线绝缘性能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在多雨潮湿的区域,虽然气候对电缆、电缆的绝缘有较大的影响,但只要不破坏绝缘层,其各芯线之间以及芯线对护套间的绝缘电阻值,一般都可以高于5MΩ。至于特殊要求的电缆、电线,其绝缘电阻值应按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检查。 7.1.6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为保证线路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避免因环境影响而损坏线路所作的规定。橡皮和塑料绝缘电缆的有关产品标准中规定当电缆长期工作温度超过65℃时,应采用隔热措施。 7.1.8 规定线路与绝热的设备、管道之间的距离是为了维修方便。 7.1.11 终端余度是为了便于施工和维修。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处留出的补偿余度,是为了避免线路受损伤。 7.1.12 线路的中间接头太多,会影响线路工作的可靠性,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但是有时线路太长或在中间分支,不可避免要有中间接头。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将接头放在接线盒内,以便于维修。为了避免酸性等焊药腐蚀线路,因此在焊接时应采用无腐蚀性焊药。 7.1.13 为了不破坏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本条规定不宜在混凝土梁柱上凿安装孔。但安装较小的膨胀螺栓除外。 7.1.15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测量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时,将已连接上的仪表设备及部件断开,是防止在测量绝缘电阻时仪表及部件受到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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