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1 采用复合地基的工程应进行监测,并应监测至监测指标达到稳定标准。 条文说明
17.2.1 复合地基技术目前还处于半理论、半经验状态,应重视监测,利用监测成果指导施工、完善设计。
17.2.2 不少工程事故归因于监控流程不通畅,宜成立以建设管理单位代表为组长包括监理、设计、监测、施工等各方的监控小组,遵循合理可行的监控流程,这对于发挥施工监控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十分必要。 17.2.5 上海地区采用沉降控制桩复合地基的部分工程长期监测表明,桩承担荷载逐渐增加,桩间土承担荷载逐渐减少。因此,对重要工程、试验工程、新型复合地基工程等应监测桩土荷载分担情况。 17.2.8 应根据施工进度、周边环境等判断监测指标是否合理,工程事故通常伴随地面裂缝或隆起等,因此合理分析监测数据,监测时应记录施工、周边环境变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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